根据激光对人体的危险度分类,在光束内观察对眼睛的MPE(maximal possible effect最大可能的影响)做基准,可分为一到四级。激光产品厂商应该把Class II, III 和 IV的警示标签贴到相应的激光产品上。
Class I:低输出激光(功率小于0.4mW),不论何种条件下对眼睛和皮肤,都不会超过MPE值,甚至通过光学系统聚焦后也不会超过MPE值。可以保证设计上的安全,不必特别管理。典型应用如激光教鞭,CD播放机,CD-ROM设备,地质勘探设备和实验室分析仪器,短距离的通信传输等。(光源外露情况下使用)
Class II:低输出的可视激光(功率0.4mW-1mW),人闭合眼睛的反应时间为0.25秒,用这段时间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过MPE值。通常1mW以下的激光,会导致晕眩无法思考,用闭合眼睛来保护,不能说完全安全,不要直接在光束内观察,也不要用Class II激光直接照射别人的眼睛,避免用远望设备观察Class II激光。典型应用如课堂演示,激光教鞭,瞄准设备和测距仪等。
Class III :中输出激光,光束若直接射入眼睛,会产生伤害,基于某些安全的理由,进一步分为IIIA和IIIB级。
IIIA级为可见光的连续激光,输出为1-5mW的激光束,光束的能量密度不要超过25W/m-m,避免用远望设备观察IIIA激光,这样可能增大危险。IIIA的典型应用和Class II级有很多相同之处,如激光教鞭,激光扫描仪等。
III B 级为5-500mW的连续激光,直接在光束内观察有危险。但最小照射距离为13cm,最大照射时间十秒以下为安全。IIIB激光的典型应用如光谱测定和娱乐灯光表演等。
ClassIV:高输出连续激光(大于500mW),高过第三级,有火灾的危险,扩散反射也有危险。典型应用如外科手术,研究,切割,焊接和显微机械加工等。 1级主要用在如激光教鞭,CD播放机,CD-ROM设备,地质勘探设备和实验室分析仪器等。(光源外露情况下使用) 因为功率小于0.4mW。所以对眼睛无害。但也因为他照的距离不超过1米,所以不可能应用在光纤测温上, 对于有些厂家提出1级等级,不可能做到的。或者说,他的主机里面还在别的激光器等级是1级的,但绝对不是用于测温的光源。
激光危害
激光辐射能对人眼和皮肤造成伤害,其中以前者的后果最为严重。由于人眼对不同波长激光的透射和吸收不同,不同波长激光对人眼伤害的部位也不同。激光辐射造成的眼伤主要有光致角膜炎、角膜凝固、碳化和穿孔、晶状体混浊、视觉功能性障碍“闪光盲”,以及视网膜凝固、出血和爆裂等。激光辐射造成的皮肤伤害主要有色素沉着、红斑和水泡等。伤害程度取决于辐射剂量的大小,而这与二手激光切割机激光器的输出能量、工作波长和工作状态有关,其中能量是最主要的因素。对人体和工作环境构成危害的不仅有直射光,而且还有反射光和漫反射光。进行激光加工和激光治疗时,可能产生有害的烟雾、蒸气和噪声等,对环境造成辐射危害。大功率激光辐射会破坏某些精密仪器,甚至引起火灾。对激光辐射采取防护措施的依据是激光安全防护标准。国际标准主要有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标准、世界卫生组织(WHO)标准等。